关于发布《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及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备案及投诉处理,加强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我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及投诉处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及投诉处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