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价协[2012]26号
各地州市造价协会联络站(造价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关于扎实开展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新建价协[2011]11号)文件安排,协会将开展评选2011-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先进会员单位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须取得从业资质满2年以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企业重视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的技能提高,积极组织造价师及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其所属的执业、从业人员无不良记录行为;
4、企业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道德教育,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研讨活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我区造价领域业绩突出;
5、企业拥有健全的信息资料收集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中的各项指标测算准确,并能及时主动地报送有关信息资料,年度分析报告详细、准确、透彻,能较好的把握工程造价运行态势。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真实性。
三、评选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评选要求准备相应申报资料。
2、初审推荐。各地州市造价协会联络站(造价站)负责本地区评选活动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诚信建设行业自律检查的通知》(新建价协【2012】10号)文件要求,依据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服务质量、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的评价结果,按20%的比例择优推荐。
3、本协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咨询企业的申报材料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查,并随机抽查部分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或系统核查。评选确定的初步名单将在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站上公示,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授予“2011-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诚信建设先进会员单位”荣誉称号,通报表彰和颁发奖牌。
四、提交材料及其他
1、企业申报参评,需填报《诚信建设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情况表》(附表2),装订后于2012年11月20日前向所在地州市造价协会联络站(造价站)提交申报。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2、各地州市造价协会联络站(造价站)应于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料及《推荐诚信建设先进会员单位汇总表》(附表3)报送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贞贤 赵卫红
联系电话:0991-8853075;8874298 传真:8874001
本文及附件可登陆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造价协会栏目中下载。(www.xjz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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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情况表2.诚信建设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3.推荐诚信建设先进会员单位汇总表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