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价协[2013]18号
各地州市造价站(协会联络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中价协《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3]022号)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5号)文件精神,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度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协会单位会员。
二、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统计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填报《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申报表》(附表1) ;(注:表中营业收入为申报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其中如含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外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后申报;提交报送给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定额处的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复印件即可。)
2.填写《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税发票汇总表》(附表1);
3.填写《2012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汇总表》(附表2)。
4.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可登录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xjzjxh.org.cn 协会动态栏目中下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企业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其所属各地州市造价站(协会联络站)进行申报材料的初审并盖章。
2.申报企业于8月30日前将初审后的材料直接报送协会秘书处。
3. 我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愿申报中价协开展的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单位,请登录中价协网站
www.ceca.org.cn,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3]022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五、评审及公布
协会将于10月底聘请专家组织审核,确定排序企业名单后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通讯地址:乌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20-C室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及电话:赵卫红 0991-8853075 ,8874298
附表:
1. 《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税发票汇总表》 附表1
2. 《2012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汇总表》 附表2
(请登录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xjzjxh.org.cn协会动态栏目中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