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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举办建筑业“营改增”调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宣贯班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业营改增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意见》,加强建筑业“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使我区各级管理部门、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建筑业“营改增”相关政策及增值税基本知识,确保建筑业“营改增”改革的顺利实施, 2016年5月12日,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与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标准定额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举办了建筑业“营改增”调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宣贯班。

宣贯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玉珍同志到会,并做重要讲话,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黎向群总经济师主持,并做了总结讲话。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分管负责人、造价管理站、建管处、招标办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负责人及专家共240余人参加了宣贯班。

戴玉珍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在建筑业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 ,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建筑业转业升级、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5月1日,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自治区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求,住建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在5月1日前完成了全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测算调整和各地、州、市造价管理部门的对接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五一”前,已印发各地、州、市贯彻实施”。

他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建筑业“营改增”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从谋划建筑行业发展,确保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服务;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建筑业“营改增”的各项具体任务。建筑业“营改增”的政策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实施,及时发挥好政策效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市场、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紧密配合,做好各项工作衔接,促进建筑业企业快速转型,保证顺利平稳过度;三是建筑业“营改增”后,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工程造价和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的跟踪调研,对比分析研究营业税和增值税下建筑行业影响变化情况,并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宣贯班邀请了乌鲁木齐国税局的朱建华专家就国家“营改增”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做了重要阐述,并就增值税基本知识、来源与发展、特点以及施工企业“营改增”后对各项目工作的影响、需要注意的细节和报税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唐亚丽副站长就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测算调整标准、方法、测算过程,营业税下和增值税下企业税负的对比分析和工程造价的影响等,并详细解读了我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宣贯班最后,黎向群总经济师做了总结讲话,肯定了税务专家与造价总站的同志从不同方面对“营改增”进行的说明和讲解。他指出,本次宣贯班的内容很充实,信息量大,专业性和实用性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消化吸收,尽快适应“营改增”后的新形式、新要求。在新的税务征收体制下,逐步完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变革,努力做到国务院提出的“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

通过此次宣贯,加强了对各地、各部门的政策宣贯及指技术指导,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对贯彻落实建筑业“营改增”改革任务重要性的认识,理清了改革思路,使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各项政策和技术措施及价税分离的工程造价编制方法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我区全面推进建筑业营改增改革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