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定额管理  
  业内动态  
  造价协会  
  指数指标  
  造价管理  
<< 返回
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基本情况

一、机构类别

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是隶属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个业务科室,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预算管理。造价站现有核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工勤人员1名;实际在编在岗人数7人。

二、造价站的职责任务及主要工作项目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工程造价、工程标准、规范和各类定额指标,负责补充和制订地方标准和各类地方定额;编制昌吉地区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发布州内调价指数;负责拟定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在自治州范围内的实施执行情况;负责全州各种工程预算定额的解释仲裁工作;负责编制、审查招投标的标底;参与建设项目前期经济论证、概预算审查、审定取费类别及工程结算和重点项目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审查;负责全州工程建设合同的审查备案管理工作,以行使对建筑市场监督检查职能;负责管理、规范和监督全州注册造价机构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年检工作;负责全州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外来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准入登记和管理工作。

三、造价站的工作流程

(一)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发布程序

1、市场采集信息

2、通过各县(市)造价站采集本辖区范围内的人工、材料价格。

3、通过“三材”主要供货商收集材料信息价。

4、测算、汇总、领导审批,定时每季度向全州发布一次。

(二)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程序

1、对以定额计价方式招标的项目,须审核有无漏项、重项;是否执行招标文件有关计价内容,审核计算依据、费用类别是否正确;对劳保统筹费和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增加费以及各项规费不得纳入竞争性费用。

2、对以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项目,须审查备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编制清单标底的资格和相应资质后,加盖备案专用章、将备案资料在我站存档。

(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程序

1、对合同原文进行审查,要求不能签订固定合同,必须签订可调合同;审查合同价款的调整是否符合新建标[2008]-4号文中关于材料风险费用的计取规定;是否执行昌吉州的调价文件;合同内容完善、合理,杜绝霸王条款。

2、对签订的一式全部合同加盖备案专用章。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初审流程

1、咨询单位提出申请;

2、交验审报材料;

3、初审上报。

(五)人工成本信息价的采集、上报工作

1、通过州直各主要施工企业收集信息;

2、通过各县(市)造价站采集管辖区内的人工信息价;

3、整理、汇总、领导审核、每个季度发布一次;

4、每季度次月的十日前上报自治区造价总站。

(六)其它工作

1、转发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种文件、标准;

2、每年二次对各县(市)的标准化工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等进行检查。

3、每年二次对全州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专项工作检查。

4、注册造价师的年检工作;

5、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四、昌吉站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张长佩 0994-234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