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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住建厅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工程造价改革力度,系统梳理工程造价管理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促进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为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支撑。

一、 深入调查研究,开好工作会议

为了推进建筑市场计价改革,根据住建部要求,有重点的进行一次区外调研,针对“指导意见”所涉及的有关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建筑业“营改增”、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素价格指数调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等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指导意见”的落实;针对计价依据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建设工程备案及工程造价信息化、指数指标的开展情况,进行区内调研,加强对工程计价活动及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监督检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计价行为,深入研究国有投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措施。

为了加快推动我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改革步伐,深入贯彻《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水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程造价改革目标,对2015年工程造价制度建设与管理、计价依据编制,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信息化建设及建设工程备案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为我区扎实有效的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适应建筑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计价体系

1、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计价依据全面修订和局部修订相结合的动态机制;研究制定建筑产业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定额。

2、根据住建部“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的发布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与现行计价依据的衔接工作。

3、按照住建部“建立科学合理的计价依据体系”要求,根据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发布情况,结合新疆地区特点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衔接等因素,开展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的修编工作。

三、全面深入的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1、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促进全疆范围内2013版清单规范的实施,做好《2013版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相关计价依据宣贯工作,指导全区清单计价规范化运行。

2、按照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乌鲁木齐地区建筑实物工程量与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收集、分析、编制、发布、上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建委2015年各季度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调整审查批复工作。

3、探讨研究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积极配合住建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多层级清单课题的研究。

四、提高服务意识,推进信息化进程

1、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信息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信息采集、整理与发布、数据库建设、会员单位管理等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按照住建部要求,统一信息编码、名称、单位、规格,为实现工程造价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创造条件。

2、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在目前与各地、州、市政策法规、综合信息、工作动态互通的基础上,增加各地、州、市地产材料栏目。选择1-2个地州进行试点,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向全疆推广。逐步实现全疆地产材料价格信息互联互通。

3、调研启动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并做好与住建部的衔接工作;配合制定《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办法》,明晰政府与市场的服务边界,提出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探索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做好信息化工作分工。

4、继续做好2015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富民工程和城市住宅造价技术经济指标编制发布工作,初步建立自治区指数指标标准体系。开发指数指标测算软件,力争年内试运行,为政府决策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加强工程备案管理,完善纠纷调解机制

加强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合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一是要提高政策水平,严格履行职责,坚持按程序办事;二是要提高服务意识,注重窗口形象;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备案软件和程序,上半年在地、州进行网上备案试点,年内逐步向全疆范围内推广;四是按照住建部要求,与厅有关部门配合,完成细化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工程造价条款工作;五是建立健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减少造价纠纷的发生。





                    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