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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地区2018年7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编制说明

本价格信息是根据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独山子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1”中“除税综合信息价”为除税预算价,工程计价时可选用除税综合信息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找差,未发布价格信息的建筑材料,应按承发包双方认定价格(除税价格)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房屋修缮工程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基数上调5.28%,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仿古建筑工程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16.04%,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各专业建设工程定额内人工费单价调整按《关于调整克拉玛依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克建发〔2013290号)、《关于调整克拉玛依地区市政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克建发〔201586号)、《关于调整克拉玛依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克建发〔201675号)规定执行。

 

 

 

 

 

                   独山子区住建局建管办

    2018821

下载文件:
独山子地区2018年7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xls
附件2: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