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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2019年5月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编制说明

本价格信息是根据阿克苏地区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做好阿克苏地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根据阿克苏地区人工、机械及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我局编制了阿克苏地区20195月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作为工程建设的计价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合同约定执行。

一、各专业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同期文件。编制工程结算时,各专业定额内市场人工费单价的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本材料价格信息包括供应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除税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的除税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三、房屋修缮工程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基数上调3.97%,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四、仿古建筑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12.15%,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使用除税综合信息价格。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调整执行阿地建字〔2016〕30号文件。

六、有下列情况不执行本通知的规定

1.未使用《阿克苏地区2011年估价表》者。

2.市政工程未按《关于阿克苏地区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2年)>的通知》阿地建字〔201542号执行的项目。

3.园林绿化工程未按《关于阿克苏地区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通知》阿地建字〔2016〕37号执行的项目。

本次调整从2019615日起执行,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仍按原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阿克苏地区抗震和应急保障科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5月阿克苏地区建材价格。    

                                   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06月06日

下载文件:
阿克苏地区2019年5月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doc
阿克苏价格信息 5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