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各委、办、局,各县(市)住建局、各设计、咨询、施工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变化情况,为克州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计价活动提供依据,我站根据克州地区各专业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市场信息价,编制发布《克州地区2019年5月份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格信息》(本建设工程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费单价的调整
克州地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抗震加固、仿古建筑及房屋修缮等工程定额中人工单价分别按克建字〔2018〕73号文件调整。
二、材料价格的调整
1.“附件”中“综合信息价”为预算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2.克州地区价格信息为阿图什市的价格,阿克陶县、乌恰县除按附件2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执行外,其它材料在执行本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应计取相应的运杂费用,材料运杂费用应按距喀什(扣除喀什至阿图什的距离40km)实际距离,按国家运费标准进行计算,运杂费用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阿合奇县除按附件2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执行外,其它材料价格可参照价格信息执行,若差异较大,由县住建局调查后报我局另行发布。也可参照阿克苏价格信息执行。
安装工程只对“附件”中所列部分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未列入的主材价格,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后,报州住建局标准定额站审核备案后执行。
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约定执行。
三、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使用除税综合信息价格,依据附件1中综合扣税率扣除综合信息价中材料进项税。
除税综合信息价=材料综合信息价/(1+综合扣税率)
四、若各县市实际材料价格与本通知价格信息有差异,由各县(市)住建局负责测算后,报州克住建局(人防办)定额站审核后调整。
五、本通知由克州住建局(人防办)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附件1:克州地区2019年5月份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格信息。
附件2:克州各县(市)2019年5月份建设工程部分材料综合价格信息。
联系人:杨辉
联系电话:0908-4223354
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