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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职责及办事指南

一、主要职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收集、监测、整理、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编制自治区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技术经济文件、投资估算、概(预)算定额等;调解处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等。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总站行政活动的组织;文电处理;人事;财务管理;固定资产;车辆管理;效能建设、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实施;行政档案资料管理;文印收发;精神文明与公益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对外联络。

办公室主任:陈  强     电话:0991-8863247

 

(二)定额管理科

研究制定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作,负责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抗震加固等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的编制、发布、管理工作;全区上述各项计价依据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指导工作,指导全区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业务工作。

定额管理科科长:苏镇海  电话:0991-8868667

0991-8863718

 

(三)综合科

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的编制、测算、发布工作;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中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新疆工程造价管理》的编发工作。

  综合科科长:俞  翔      电话:0991-8828065

 

(四)价格信息科

负责全区工程造价市场信息测算、发布指导;单位估价表编制指导;工程造价信息网的维护与管理;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

价格信息科科长:徐  特    电话:0991-883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