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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

竣工结算备案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加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法》,现印发你们。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建立本地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机制,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各地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联系人:苏镇海,联系电话:0991-8836291。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4日     


 

下载文件: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