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定额管理  
  业内动态  
  造价协会  
  指数指标  
  造价管理  
<< 返回
关于调整吐鲁番市建设工程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信息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示范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吐鲁番市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在摸底调查、测算分析、专家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吐鲁番市建设工程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吐鲁番建筑、装饰装修、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抗震加固及钢结构等工程的定额内市场人工费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97.11/工日,装饰装修工程106.26/工日,安装工程99.19/工日。

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机上人工单价调整为99.19/工日

三、定额外签证用工单价调整为106.57/工日(含税)。

、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的调整是对定额人工预算单价找差,调增部分单独列项,只计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

、本次调整从202321日起执行,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竣工结算和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不调整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

通知吐鲁番住建局工程造价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995—8526219

地址:吐鲁番市军民共建路720号市住建局四楼413

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