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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节选)

 

第八章 推动工程造价改革,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机制

一、逐步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研究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引导行业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数字化、智能化生态,推动工程造价专业领域转型升级。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数据积累与分析,建立并完善涵盖指数指标、要素指标、典型工程案例在内的工程造价数据库,为项目投资决策、工程计价提供数据参考。

二、强化市场主体造价管控责任。建立完善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管控责任,强化国有投资建设单位对造价管控的首要责任,引导建设单位对造价管控的全生命周期理念,规范市场主体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工程担保、风险管理、计量计价、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施工过程结算及支付等工程造价条款的风险约定,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三、提高计价依据编制的科学性。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发布工程造价综合指标指数和人工、材料等信息。鼓励社会力量发布工程价格信息,将现行的计价依据管理与互联网平台深度融合,开发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应用系统,对现行计价依据与市场实际不匹配或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内容作动态调整,不断完善现行计价体系,提高计价依据的适用性,使计价依据水平更加贴近市场实际。

四、完善工程造价服务咨询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明确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记录。加强对工程造价服务机构动态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