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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地区2023年3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编制说明

本价格信息是根据奎屯地区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奎屯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材料价格信息包括供应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除税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的除税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本月房屋修缮工程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基数上调9.09%,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本月仿古建筑工程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27.53%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本文附件中除税综合信息价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和营业税改增值税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使用含税综合信息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综合信息价=除税综合信息价×(1+综合税率)

各专业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参照我站发布的同期文件。

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奎屯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郐芳

联系电话:0992-3292036

地址:奎屯市喀什西路3号,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附件:1.屯地区20233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2.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13

下载文件:
附件1:奎屯地区2023年3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xls
附件2: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2019年4月1日起执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