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单位:
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州计价依据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昌吉州住建局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昌吉地区单位估价表》《通用安装工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年昌吉地区单位估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昌吉地区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三套估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套估价表自2023年5月1日起在昌吉地区范围内执行。
二、三套估价表与2020 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版《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20 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三套估价表执行之日前,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做相应调整。
四、三套估价表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三套估价表由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负责。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附件:1.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材机2022年昌吉地区汇总表
2.建筑与装饰工程2022年昌吉地区单位估价表
3.安装工程2022年昌吉地区单位估价表
4.市政工程2022年昌吉地区单位估价表
(附件详见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