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塔城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地区计价依据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塔城地区单位估价表》《通用安装工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年塔城地区单位估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塔城地区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三套估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套估价表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塔城地区范围内执行(不含乌苏市、沙湾市)。
二、三套估价表与2020 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版《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20 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三套估价表执行之日前,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做相应调整。
四、三套估价表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可做为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等的参考。
五、三套估价表由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塔城地区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塔城地区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
联系人:古力米热 联系电话:0901-6237105
附件:1.塔城地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专业人材机汇总表
2.新疆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塔城地区单位估 价表
3.通用安装工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年塔城地区单位估价表
4.新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塔城地区单位估价表
(附件详见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