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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2024年5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编制说明
      本价格信息是根据塔城地区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塔城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发承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一、人工价格
  (一)2020版定额2022年估价表定额人工费单价。一类人工104元/工日;二类人工132元/工日;三类人工150元/工日。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版)、《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及配套估价表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关于调整塔城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塔地住建发〔2020〕95号。
  (三)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估价表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抗震加固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执行塔地住建发〔2020〕95号。
  二、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信息包括供应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材料运距范围界定为:塔城市东至五公里加油站、南至火车站,西至塔城地区职业技术学院,北至塔城市森林公园(其余县市均为城区五公里范围内)。超出此城区范围可计算超运距费用,其超出部分只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机械价格
  (一)房屋修缮工程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基数上调9.9%,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二)仿古建筑工程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29.97%,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四、计税方法
  本文附件中除税综合信息价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和营业税改增值税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使用含税综合信息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综合信息价=除税综合信息价*(1+综合税率)
  塔城市联系电话:0901-6225457
  额敏县联系电话:0901-3353277
  托里县联系电话:0901-3688841
  裕民县联系电话:0901-6526685
  和布克赛尔县联系电话:0990-6716235
  沙湾市联系电话:0993-6024259
  乌苏市联系电话:0992-8509172
  
  附件:1.塔城地区2024年5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2.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下载文件:
附件1:塔城地区2024年5月份建设工程价格信息.xls
附件2、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2019年4月1日起执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