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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2025年2月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编制说明


一、说明

本价格信息是根据喀什地区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喀什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当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实际,在招投标阶段、施工合同签订等过程中参考《关于建筑材料价格风险费用计取的指导意见》(新建标〔2008〕4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内容,对价格变动风险进行预估并对计价方法做出约定。本综合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也可依据合同约定,按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或者双方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

  未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的除税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一)人工价格

1.使用2020版喀什地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估价表:一类人工单价92元/工日;二类人工单价125元/工日;三类人工单价147元/工日。本次人工费调整从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仍按原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2.经测定,使用2010版喀什地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估价表:建筑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工程人工单价90元/工日;安装工程、机上人工单价92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单价98元/工日;

(二)材料价格。本材料价格信息包括供应价、运杂费、装卸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市场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材料运距的城区范围界定为:喀什市大十字为中心,半径30km范围内的区域(包含疏附县、疏勒县以县委为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内)。各县(市)县城为中心包含30公里运费,超出此范围的运费另行计取。

建筑用钢材在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信息价的基础上,伽师县每吨增加60元运费、岳普湖县每吨增加60元运费、塔什库尔干县每吨增加130元运费、麦盖提县每吨增加80元运费、泽普县每吨增加70元运费、叶城县每吨增加120元运费、英吉沙县每吨增加75元运费。

(三)机械价格。执行《新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喀什地区估价汇总表(2020)版》,机上定额内人工单价按125元/工日执行,执行2010喀什地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估价表(2010)版,机上定额内人工单价按92元/工日执行,机械台班燃料动力单价可参照本次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中的燃料动力单价自行调整。

二、计税方法

本文附件中除税综合信息价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和营业税改增值税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使用含税综合信息价。

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喀什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站负责解释。

 

附件:喀什地区2025年2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联系人:卡哈尔               联系电话:0998-2538907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 邮    编:844000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




下载文件:
附件1:喀什地区2025年2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