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3月昌吉州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予以发布,本价格信息是根据昌吉州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昌吉州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一、建设工程的主要材料除税价格信息
(一)建设工程主材部分,各县市分别按“附件1至附件3”所列信息价找差计算,“附件”中“综合信息价”包括供应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除税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的除税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二)昌吉市以外其他各县市辖区内的建设工程主材部分计算,在附件1所列材差调整的基础上(商砼、门窗及附件2至附件3所列地产材料除外),分别再计算运差计入。
(三)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除税价格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约定执行。其价差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
(四)附件中的材料运距是以城区范围界定的,昌吉市:东至头屯河大桥;南至乌奎高速公路昌吉收费站;西至屯河番茄酱厂;北至中山路。
阜康市:东至九运街辖区;南至天池管委会门票处;西至准东石油基地辖区;北至北外环。
呼图壁县:东至西域春大道;南至S115路;西至西大桥;北至北外环。
玛纳斯县:东至外环路;南至北疆铁路;西至玛河处;北至莫合区。
奇台县:东至奇井路;南至南环路(物流园南面);西至城西一路;北至北外环路。
吉木萨尔县:东至吉彩路;南至同安路;西至西域路;北至准格尔路。
木垒县:东至鸣沙路;南至县水厂;西至木垒河路;北至富强路。
材料运距超出对应城区范围可计算超运距,其超出部分只计税金。
二、仿古建筑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的机械台班价格信息
(一)仿古建筑工程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28.62%,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二)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计算基数上调9.45%,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调整
(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建设工程主材部分计算,在附件所列材差调整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分别根据建设地与就近县市城区距离计算超距离运费,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材料价格,若距离较远等原因造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其价格可依据甲、乙双方认定的材料除税价格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约定执行。其价差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商品混凝土离工地较远,不便运输也参照此规定)
四、建筑业含税信息价计价方法
(一)工程项目,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和营业税改增值税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使用含税综合信息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综合信息价=除税综合信息价×(1+综合税率)
(二)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具体详见附件4)
五、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的调整
(一)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版),《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14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结构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新疆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新疆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99)》等计价的工程项目,人工单价调整参考执行《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吉地区2022年建设工程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信息的通知》(昌州建造〔2022〕1号)文中人工调整办法。建筑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为111.7元/定额工日;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为114.27元/定额工日;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为122.88元/定额工日;机械人工单价调整为114.27元/定额工日。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以上人工费单价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12.29元/定额工日,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二)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版)计价的工程项目,人工费单价执行估价表中定额人工费单价:人工费以综合工日表示,其中一类人工114元/定额工日、二类人工148元/定额工日、三类人工172元/定额工日。
(三)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的调整是对定额人工单价找差,调增部分单独列项,只计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
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相关文件及信息可登录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www.xjzj.com)查询。
联系电话:0994-2341380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4室
附件:1.昌吉市2025年3月建设工程除税综合价格信息
2.阜康市、呼图壁、玛纳斯县2025年3月建设工程除税综合价格信息
3.奇台、吉木萨尔、木垒县2025年3月建设工程除税综合价格信息
4.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