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价格信息是根据塔城地区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塔城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发承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未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的除税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一、人工价格
(一)2020版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工程量消耗定额2022年塔城地区估价表定额人工单价:一类人工104元/工日;二类人工132元/工日;三类人工150元/工日。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版)、《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及2010版定额配套估价表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关于调整塔城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塔地住建发〔2020〕95号。
(三)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估价表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抗震加固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执行塔地住建发〔2020〕95号。
(四)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上人工单价按安装工程人工单价调整。
(五)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的调整是对定额人工单价找差,调增部分单独列项,不计取其它费用,只计税金。
二、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信息包括供应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综合信息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材料运距范围界定为:塔城市东至五公里加油站、南至火车站,西至塔城地区职业技术学院,北至塔城市森林公园(其余县市均为城区五公里范围内)。超出此城区范围可计算超运距费用,其超出部分只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机械价格
(一)房屋修缮工程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基数上调9.45%,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二)仿古建筑工程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28.62%,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各县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塔城市联系电话:0901-6225457
额敏县联系电话:0901-3353277
托里县联系电话:0901-3688841
裕民县联系电话:0901-6526685
和布克赛尔县联系电话:0990-6716235
沙湾市联系电话:0993-6024259
乌苏市联系电话:0992-8509172
附件:塔城地区2025年3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