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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建标函[2013]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现将《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1日


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快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加强标准定额制定和实施监督的全过程管理,依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事业健康发展。

一、推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度建设

按照“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基础性课题研究,开展住宅工业化、标准化课题研究,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质量,加快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的调研论证,推动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二、完善我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1、逐步建立起我区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完善我区绿色建筑系列工程建设标准; 逐步完善我区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城镇化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标准覆盖面。

2、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充分体现投资和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抓紧编制工程建设中急需的地方标准和相关标准设计。

3、在总结“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基础上,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我区无障碍建设规定和措施。积极宣传推广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推广应用高强钢筋质量管理

按照“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典型示范、市场配置”原则,引导市场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加大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力度。

1、设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技术政策,新建项目设计应停止使用HPB235钢筋,示范项目停止选用HRB335钢筋。要按照自治区《高强钢筋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应用技术导则》,根据工程结构和部位,科学使用不同强度等级钢筋,节材的同时保证结构质量安全,防止“一刀切”和盲目“高强化”。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把高强钢筋进场复检关,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或加工成型的钢筋产品要按批次进行见证取样;施工单位要根据高强钢筋的特性,采取可靠技术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自治区《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工艺标准》要求,控制连接套筒、丝头加工和连接工艺质量,并按规定送样检验,保证钢筋的加工和连接质量。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重点对钢筋产品重量偏差、直径和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按规定进行抽检。严格钢筋分项工程验收,尤其要重点加强结构钢筋加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

1、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计价定额知晓率。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与计价定额宣贯培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的统一安排,继续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等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起到实效,提高我区建设行业执业(从业)人员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能力。

2、切实加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有效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责任意识,会同相关部门与单位,积极开展对工程建设标准、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有效实施。

3、以建筑节能和建设行业科技创新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及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五、持续推进我区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 

(一)不断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

1、开展乌鲁木齐城市轨道、园林绿化及建筑安装等工程定额的编制,加大对我区现行计价定额的修编完善。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动态发布建设工程参考性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加速信息更新,为建设各方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2、通过招标控制价备案、工程合同备案和工程结算文件备案等管理,国有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查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等制度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加大对工程计价行为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体系,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

(二)加大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力度

1、加强工程造价市场动态监管,维护建设各方主体权益。组织开展自治区工程造价执法检查活动,完善日常巡查制度,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对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资质条件抽查和执业行为检查,同时,对进疆办理分支机构和业务备案后的执业行为、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检查,对短期内多次变更注册、不履行相关责任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重点监控,对2012年发生过违规和失信行为的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实行重点监督。

2、按照“加强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行业的自律管理,实现企业的公正与诚信”原则,强化行业自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包括建立以工程造价企业基本信用档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体系为主的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并实施动态监管,不断提高执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创建诚信、公平、和谐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