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发展中心职责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建筑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相关技术研究及评估工作;承担全区建设工程标准设计体系、地方标准体系、计价依据体系的技术服务和推广等工作;承担收集、监测、整理、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等工作;承担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等工作。
二、各科室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863247
(二)造价科
联系电话:0991-8868667
(三)招标投标科
联系电话:0991-8837428
(四)市场科
联系电话:0991-8836291
(五)标准科
联系电话:0991-8867608




